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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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LTA北美分会

IALTA欧洲分会

新能源汽车内外饰系统分会

中欧碳纤维及先进复合材料协会

储能系统安全与先进制造技术分会

工业自动化与智能制造分会

铝镁合金铸造分会

新能源智能汽车分会

电驱动系统技术分会

中欧轻量化技术研究院

低空飞行汽车产业分会

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分会

中国固态电池委员会

分会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关于SEBC
中欧新能源智能汽车产业联合会固态电池委员会是由中欧新能源智能汽车产业联合会(SENIA)电池分会、中欧汽车材料委员会、欧洲电池制造商协会共同发起组建的产业机构,全称:中欧新能源智能汽车产业联合会固态电池委员会(SEBC),简称:中欧固态电池委员会,英文:Sino-EU Solid State Battery Committee 英文简称:SEBC;宗旨:倡导新能源及智能汽车绿色循环科技,致力于高比能量固态动力电池关键技术及其电池关键材料与工艺;促进基于车规级新型固态电池研发与产业化关键技术应用,加快中欧新能源汽车固态锂电池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和汽车绿色高质量发展。

会员主要来自中国-欧洲以及国内外从事生产国内外知名新能源整车厂、固态电池、动力电池制造商、正负极电池材料、电池电解质、电芯、电池管理系统(BMS)、电池系统集成商(锂离子电容、动力电池PACK)、电池回收、安全设计、自动化装备、科研机构等固态电池生态企业及专家组成的分支机构。

下设电解质及关键材料与器件工作组:电池系统集成应用工作组、技术委员会、电池安全及测试工作组、电池生产及绿色循环工作组、电池自动化装备工作组、是代表SENIA履行固态电池行业制造商权益的非赢利性行业组织。
第二条、宗旨
1、促进中欧固态电池技术革新,为行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创新环境。
2、履行制造商在绿色产品生产,环保,健康,安全及企业社会责任。
3、提高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技术科技发明,促进新型电池和汽车技术发展。
4、倡导绿色动力科技应用创新,加强产学研交流与合作;推进新技术产业化应用发展。
第三条 我们的目标 
1、加强固态动力电池技术部件产品线协同创新开发。
2、固态动力电池产业化技术及量产化装备创新课题。
3、汽车固态电池产品绿色生产规范、产品标准、安全评价体系相关标准制定。
4、协调建立固态电池产业链上下游相关产品线,促进关键技术创新及发展;
5、承担中欧协会委托的新能源汽车固态电池关键技术课题
6、促进中欧新能源汽车固态电池产品线革新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应用。
7、推进动力电池全产业链循环梯次利用技术及智能制造技术革新。
第四条 我们的服务
1、促进中欧新能源及智能汽车电池系统及固态电池关键技术革新,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行业发展和联盟成员带来福利。
2、促进新能源汽车新型电池汽车的安全及其核心零部件技术革新,为新能源汽车行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创新环境。
3、提高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安全技术可持续开发及科技发明,促进动力电池应用技术创新及其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应用发展。
4、履行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储能行业在绿色产品生产,环保,健康,安全及企业社会责任。
5、提高制造商生产规范、绿色标准、创新技术、创建低碳生产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6、引领新能源汽车及固态电池汽车关键技术协同创新,促进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产品线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第一条、SEBC接受SENIA、IALTA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SEBC设主席1名,设名誉主席1名,副主席4名(外方),(中方)副主席4名,一届任期3年,并建立SEBC联席席位制。
第七条SEBC设执行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执行理事、理事若干;
第八条SEBC常设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秘书处在主席/副主席和执行理事会监督和指导下主持日常工作。
第三章委员职责
第九条 SEBC执行理事会委员拥有选举主席/执行理事长、副主席的权力,并负有分工监管执行理事会秘书处、协调SEBC各技术分支机构及课题组日常工作的责职;
第十条SEBC理事代表有责任积极配合、参与SEBC开展的各项学术交流及产学研科技活动;
第十一条 SEBC执行理事代表因故需退会时,应及时推荐新任执行理事代表,并书面通知秘书处,经秘书处上报执行理事会批准后方视有效。
第四章委员条件
第十二条 SEBC委员代表应是从事整车和零部件等相关领域的科研专家;SEBC委员所在单位应是合法经营的法人机构,具有良好经营状况和诚信形象;
第十三条 执行理事代表应是从事整车及零部件等相关领域科研负责人、资深专家;参与重点项目整体研发事务;所在企业在其相关领域内具有规模化产能、产品创新及行业代表性的知名企事业单位;
第十四条副主席代表具有在整车和零部件等相关领域为科研作出卓著贡献的领军人物,所在单位为本行业领军标杆企业;并具有在本行业担任过相关社会或团体组织职务的工作履历。’
第十五条 理事代表应是从事整车和零部件等相关领域科研专家;所在单位应在本行业具有代表性和一定知名度企业、具有持续研发能力和良好诚信形象。
第五章委员权利
第十四条 每年可参加SEBC根据行业变化和理事会的要求,有针对性地举办的学术交流和产学研活动。
第十五条 共同维护SEBC福利和行业领域的共同权益,营造汽车科技创新及和谐发展。
第十六条 副主席享有提议SEBC执行理事会人选和召集会议的权利,履行签署SEBC重大决策文件。
第十七条 执行理事和理事享有联席会议席位,参与SEBC年度活动和执行理事联席会议。
第十八条SEBC会员单位可通过协会-联盟进行新产品/科技推广和产业链平台推进应用配套服务;
第十九条 SEBC主席向副主席主持颁发职务证书(牌匾)。
第二十条 SEBC秘书长/副主席向执行理事、理事单位和会员单位颁发证书(牌匾)。
第二十一条SEBC委员优先参与重点“新型固态电池科技应用课题项目“及试点企业支持。
第六章委员义务
第二十二条SEBC委员应遵守SEBC章程,执行理事会决议;
第二十三条SEBC委员有义务举荐业内资深专家或优秀企业加盟和协助组织年度学术活动。
第二十四条倡导未来的汽车绿色制造技术,为新能源汽车科技研发提供良好的创新环境。
第二十五条SEBC委员应积极参与SEBC、协会-联盟以及各分会组织的年度相关活动;
第二十六条 SEBC委员有义务为行业和SEBC执行理事会的发展贡献时间和专家智慧。
第二十七条 为保障SEBC成员权益,推动国内外新能源汽车绿色科技的应用发展,SEBC委员应积极向协会和SEBC提出业态可持续发展建议和参与委员各项活动。

本章程经一届四次执行理事会审议通过

 

 

 

 

 

 

                                                                                                     中欧固态电池委员会(SEBC)